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根据中共灌南县委灌委〔2012〕16号、灌委〔2012〕47号文件提名,经研究决定:
高志强同志任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校长,免去其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校长职务;
成彦明同志任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校长;
张明国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、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;
潘井连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;
孙春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;
巩红梅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;
王开洲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;
汤景胜同志任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;
周海兵同志任县中小企业局局长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;
尹文伟同志任县港口管理局局长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侯传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;
朱延梅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;
吴先举同志任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;
吴明元同志任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;
刘士东同志任县航道管理局局长(副科级);
王洪俊同志任县航道管理局副局长(副科级);
邱昊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;
乔如海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胥立功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汤茂峰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;
免去王美龙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、县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贾洪凯同志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;
免去刘旭东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秦永春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免去朱进法同志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沈中华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;
免去洪玥同志县中小企业局局长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常二华同志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宋文铁同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王永茂同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李伟同志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;
免去花红斌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金军同志县港口管理局局长职务;
免去薛忠生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吴恒庆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汤朝亚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潘井开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王晓焰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孟令珠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祝银伟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梁道华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晏敬仁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郑军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孙家旭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邓广忠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